时间: 2019-09-16 返回
电力行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和支柱产业,在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。为建立和完善行业自我约束和相互激励自己,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,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,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《吉林省电力行业协会章程》规定,结合行业工作实际,制定本准则。本准则适用于吉林省电力行业协会会员单位。
一、热爱祖国、热爱人民、热爱电力行业、热爱本职工作。
二、廉洁奉公,遵纪守法,忠诚老实,讲究信誉。不以权谋私,不行贿受贿索贿。正确处理个人利益、集体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。
三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,维护生产秩序,做到文明生产,安全生产,保持生产场地整洁、有序。在工作中不违章指挥、违章操作。
四、热爱劳动,吃苦耐劳,注意节约,以主人翁的态度做好自己份内工作。
五、严格执行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作业规程,坚持安全为先和质量第一的方针。
六、坚持用户至上的原则,满足用户的需求,为用户提供优质、环保和高性价比的产品。树立诚信意识,不以次充好,坑蒙拐骗用户。
七、树立社会责任意识,注重节能减排、综合利用、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,实现社会和谐发展。
八、本准则由吉林省电力行业协会理事会负责制定、修改和解释。
九、本准则经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。